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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11.2 条规定、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5 年 5 月修订)》第八条的规定,科创板上市 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拟购买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 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且与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 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和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一、标的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 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昇晶投")、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昇晶科")、上海新 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昇晶睿",和新昇晶投、新昇晶科合 称"标的公司")的少数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