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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神科技: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 公司存在错误计入无形资产的问题,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第二款 [1] - 2023年子公司西藏康域药业有限公司在未发生实物流转且控制权未转移的情况下确认医疗器械销售收入,并发生期后退货,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四项 [1] - 2023年子公司成都远泓矿泉水有限公司将少量销售费用核算至其他子公司,影响业绩考核测算精准性,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条 [1]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实控人之间发生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 - 子公司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 [2] - 公司未建立大额非主业支出内控制度,导致2021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 - 子公司西藏康域财务经理同时兼任客户财务负责人,人员管理不规范,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五条、第三十六条 [2] 相关责任人及处罚 -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实控人黄明良对会计核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内控管理与执行问题均负有责任 [3] - 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俊对会计核算、内控管理与执行问题负有责任 [3] - 公司副总裁、华神钢构董事长宋钢对华神钢构内控执行问题负有责任 [3] - 四川证监局对黄明良、李俊、宋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 公司整改措施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全面梳理财务会计核算、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方面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3]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3] - 公司表示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 公司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工作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