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威腾: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资格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承担忠实、勤勉义务 [1]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税收、经营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存在六种情形不得担任 [2] -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九项内容 [2] 董事会秘书任免与代行职责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同时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3]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一个月内解聘,包括重大错误、违反法规等 [3]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需指定代行人员,超过三个月后由董事长代行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 [4] 公司对董事会秘书的支持与保障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支持配合其工作 [1]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文件、了解财务经营情况,并可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不当妨碍 [1] - 公司需与董事会秘书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 [3] 细则修订与执行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原2010年细则废止 [4]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执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