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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乐德: 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贺贤汉、王哲在相关议案中回避表决 [4][5][6]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4年4月29日至5月8日公示,未收到异议,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5] -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及《董事会授权议案》等核心文件 [6] 首次授予归属条件成就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 [7]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达7.8亿元,剔除日本富乐德后同比增长28.12%,达到10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1] - 166名激励对象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要求,其中162人绩效考核为"A"(100%归属比例),1人为"B"(90%),3人为"C"(80%) [10][11][12] 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 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未归属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 [13] - 因绩效考核未达标,作废1名"B"级对象0.04万股及3名"C"级对象0.2万股,合计作废12.24万股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