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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明达: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2025】中伦成律(见)字第 136223-0006-052001 号 致: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科创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或"本所") 接受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