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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北人智能制 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