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公告召开通知 载明会议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关键事项 [3] - 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指定时间地点举行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交易时段9:15-15:00 [3] - 经核查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作为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代表29,226,012股 占公司总股本10.45%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代表112,386,144股 占总股本40.18% [4] - 合计134名股东及代表参与 共持有141,612,156股 占总股本50.6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 [4] 股东大会议案表决 - 审议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完全一致 未出现未列明事项表决或修改原议案情形 [4][5] - 表决程序按公司章程执行 现场公布结果且无股东异议 关联股东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5] - 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后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 [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与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