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依科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4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 [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载明会议类型 届次 召集人 投票方式 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华依科技集团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同步进行 时间覆盖9:15-15:00 实际召开与公告内容一致 [4] 参会人员构成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4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641,852股 占总股本35.0862% [5] - 现场出席股东4名 代表股份23,821,979股 占比28.1974% 网络投票股东20名 [5] - 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21名 代表股份6,008,422股 占比7.1120% 其中现场投票1名 网络投票20名 [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普通决议事项获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特别决议事项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7][8][9][10] -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中 所有议案同意票占比均为100% 反对与弃权票为0 [7][8][9] -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中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无关联股东同意票占比99.8749% 反对票0.1251% [13] - 特别决议事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99.9746%同意票 反对票0.0254% [14][1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6] - 出席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