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风险处置预案框架 - 公司为防范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制定系统性预案 [1] - 预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编制 [1] 组织架构设置 - 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 董事长任组长 总裁及财务总监任常务副组长 [1] - 财务/审计/证券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对董事会负责 [1] -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公司日常监督 审计部门实施审计监督 [1][2] 风险监测机制 -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 财务部门牵头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2] - 工作组需动态监控财务公司经营数据及集团成员单位信息 [2] - 实行风险预警报告制度 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阻断措施 [2] 风险触发条件 - 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要求时启动处置 [2] - 出现挤兑/债务违约/系统故障等重大事故时需应急响应 [2] - 单股东贷款超注册资本50%或股东负债逾期1年未偿还时触发预案 [2][3] - 年亏损超注册资本30%或连续3年亏损超10%时启动程序 [3] 应急处置流程 - 风险发生后领导小组需在分析基础上启动书面报告程序 [3] - 要求财务公司提供说明 必要时派驻调查组 [4] - 制定动态调整的处置方案 包含化解目标/实施步骤/督查机制 [4] 后续管理措施 - 风险平息后需重新评估财务公司抗风险能力 调整存款比例 [4] - 对风险事件进行溯源分析 必要时全额撤资 [5] - 预案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