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优新材: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C0054 号 致: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 集,贵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5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以下统称"会议通知"),该等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 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