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呈和科技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平台发布召开通知,公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段覆盖9:15至15:00[3] - 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现场会议,其他高管列席[3] 出席人员资格与股份情况 - 现场会议股东3人,代表股份6800万股,占总股本51.3273%(总股本1.35亿股,含不具表决权的库存股284.46万股)[5] - 网络投票股东19人,代表股份14.81万股,占比0.1118%,股东资格经上交所信息公司验证[5]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通过率均超99.99%,反对票最高占比0.0058%(议案1/3/5/7),弃权票仅473股出现在议案4/9[6][7][9] - 中小投资者表决中,最高反对占比2.6827%(议案8),其余议案支持率均高于97%[8][9] - 关联股东赵文林、上海科汇投资等在三项议案中回避表决[9]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