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决议召开,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并于2025年5月10日发布会议资料,载明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及网络投票程序等关键信息 [1][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15:00在南京市玄武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在交易时段(9:15-9:25)进行 [2]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表决权股份191,799,046股,占股本总额45.5815%;网络投票股东71名,代表股份12,725,830股,占比3.0243% [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对网络投票股东身份进行认证 [3][4] 议案表决结果 - 股东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公告所列议案,其中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8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 表决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网络投票结果与现场投票合并统计,监票、计票程序规范 [4]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