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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微透: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386泛亚微透(688386) 证券之星· 证券之星·2025-05-20 20:17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 政编码:518038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信达科会字(2025)第027号 致: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覃正伟律师及万茜律师(下称 "本所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进 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