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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600732爱旭股份(600732) 证券之星·2025-05-20 20:2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