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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誉环保: 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股东大 会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 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 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除本法律意见书特别说明外,本法律意见书中的数据如为小数的,系直接保 留四位小数,未进行四舍五入,反对票的表决比例系 100%减去同意票的表决比 例得出。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 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致: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