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都大厦29层AJ座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 - 股东会召开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公告,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20日,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3] - 召集和召开程序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规定 [3] 参会人员与表决情况 - 现场表决股东7名,代表股份1,608,750,400股,占总股本75.3544%;结合网络投票后总参与股东172名,代表股份1,668,324,912股,占总股本78.1449% [5] - 参会股东资格经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现场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10项议案,包括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预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等 [6][8] - 议案8(利润分配预案)和议案9(董事薪酬方案)对中小投资者实施单独计票 [6] - 所有议案均以普通决议程序通过,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6][7] 法律意见结论 -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会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结论合法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