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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草坪: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提案内容于5月14日在上交所官网及指定媒体公告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联创大厦20楼会议室,董事长王强翔主持 [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时段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352,161,300股,占总股本87.6804% [4] - 网络投票股东53人,代表股份5,320,972股,占总股本0.0132% [4]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代理人资格及授权文件经核查合法有效 [4]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共审议十一项议案,包括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其中议案9为需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的特别决议 [5]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例如《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57,454,072股,反对3,600股,弃权24,600股 [6] -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357,453,972股,反对3,700股,弃权24,600股 [7]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计票过程包含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数据合并 [5][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