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迈股份: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3]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 [4] - 审议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题与通知披露一致 [4]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72,026,082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58.4149% [5] - 网络投票股东68名,代表股份1,585,727股,占总表决权股份的1.2861%,资格由上证所信息公司验证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监票程序符合规定,当场公布结果且无异议 [6]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5、6、8、9、10、11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单独计票显示通过率均超99% [7]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结果合法有效 [8]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效力获律师事务所确认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