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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冠科技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001308康冠科技(001308) 证券之星·2025-05-20 20:28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包括激励对象名单、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4] - 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及授予安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5] -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并公示,未收到异议 [4]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调整 - 2022年5月17日确定为授权日,向621名激励对象授予965.347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52元/份 [5][6] - 后调整为向618名激励对象授予1,252.8058万份股票期权 [6] - 因27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306,851份股票期权,剩余15,979,624份 [6] 三、行权条件与注销情况 - 因11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102,017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591人调整为580人,剩余期权15,877,612份 [7]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但因期满注销4名激励对象未行权的16,421份期权 [8] - 第三个行权期因业绩考核未达标,注销全部4,754,666份期权 [8] 四、行权价格调整 - 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6元),对2022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7] 五、结论性意见 - 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的规定 [8][9] - 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