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 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通知等公 告事项; 书等; 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法律意见书 致: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法律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