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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子窖: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二十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交所网站 [1]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表共560人,代表公司股份,出席人员资格符合规定 [2] - 召集人资格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2]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审议通过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赞成率99.8788% [2] - 审议通过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赞成率99.8784% [3] - 审议通过2024年度决算方案,赞成率99.8832% [4] - 审议通过2025年度预算方案,赞成率99.3504% [4] - 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率99.9079% [4] 公司治理相关议案 - 通过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议案,赞成率99.8792% [5] - 通过2025年度关联交易限额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赞成率99.6168% [5] - 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获99.8544%赞成票 [5] 年报与股权激励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以99.8818%赞成率通过 [6] - 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股票,赞成率99.8908% [6] 表决程序合规性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结果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确认 [2][6] - 所有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