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家居: 爱丽家居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于2025年5月20日举行[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0名,持有表决权股份167,23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819%[3]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名,持有166,840,000股,占69.6819%;网络投票股东68名,持有396,500股[3]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3]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同意比例均在99.96%以上,反对票数在51,400至57,200股之间[4][5]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显示,同意比例在83.61%至85.07%之间,反对比例在13.85%至14.30%之间[4][5] - 议案6、7、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6] - 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6] -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