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核电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包括议案审议、通知时间、方式及内容等要素[1] - 股东大会通知通过公告形式发布,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关键信息[1] 股东会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召开,董事长卢铁忠主持[1]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段为9:15-9:25及9:30-15:00[1]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15名,代表股份128.94亿股(占总股本62.69%)[1] - 网络投票股东1,286名,代表股份14.7亿股(占总股本7.15%)[1]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通过率超99.89%,最高反对率0.9314%出现在第9项议案[3][4][5][6][7] - 中小股东表决支持率普遍高于99%,最低为98.92%的第10项议案[4][5][6][7] - 累积投票制下非独立董事选举得票数达145.96亿票,独立董事选举得票数达146.07亿票[7] 法律合规性结论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8] - 表决程序涵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计票过程由监票人共同监督完成[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