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茂股份: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及资料通过巨潮资讯网公告,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投票方式等关键信息 [4] - 会议采用线下实地参与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交易日9:15-15:00 [5]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4名,代表表决权股份440,145,862股(占总股本66.7810%),网络投票股东349名,代表股份14,550,839股(占比2.2077%) [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会议,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2项议案均获通过,平均赞成率超99.93%,反对票占比最高为0.0122% [7][8][9][10] - 中小投资者表决中,议案11出现显著分歧:赞成率32.9417%,反对率66.2138%,其余议案中小投资者赞成率均超92% [11] - 关键议案包括《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赞成率均超99.9% [7][10]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定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决议具备法律效力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