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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召开,实际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 [2][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进行,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 [3]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82,026,200股,占总股本的70.4602% [5]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6名,代表股份187,400股,占总股本的0.1610%,投票资格由上证所信息公司验证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以超高比例通过,最低同意率为99.9821%,最高达99.9892% [6][7][9][10]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4、7、9、10、11单独计票,中小股东同意率介于93.1179%至95.7865% [7][9][10]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监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结果当场公布且无异议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1]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未对通知未列明事项进行表决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