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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旅游: 九华旅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 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1] - 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1]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 综合分析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投资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 - 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 [2] -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促进利润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2]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利润分配原则 - 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 利润分配形式及优先顺序 - 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 -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 -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 实施现金分红及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 拟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可以在满足现金分红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 [2]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2] -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 现金分红比例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4] -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差异化制定现金分红比例 [4]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 [4]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 [4]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 -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投入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制订,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 [5] -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5]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5] - 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低于规定比例时,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 [5] - 现金股利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票股利分配方案须经2/3以上通过 [6] 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根据公司状况、股东意见等决定是否调整 [6] - 因法律法规或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 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6] -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时,需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7] 附则 -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7] -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