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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为规范公司运作保障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1]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董事任免、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等职权 [1] - 规则明确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要求确保会议效率与股东权利 [1]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审批事项包括: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或净资产5%)、重大资产交易(总资产30%)、对外担保(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 [2] - 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如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等 [16] - 普通决议事项需过半数表决通过如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 [15] 会议召集程序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5]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 [8][9]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若董事会未按期响应 [10][11]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2日内补充通知 [14]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需载明网络投票方式 [15][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7工作日且不得变更 [18] 表决与决议规则 - 表决实行"一票一权"制关联股东需回避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票数 [44]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持股≥30%或选举2名以上独董时) [49][65] - 决议公告需披露表决详情对B股、类别股股东投票情况分别统计 [24][25] 会议记录与法律监督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情况、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内容保存期≥10年 [73][74] - 律师需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76] - 违规决议可被法院撤销股东需在60日内提起诉讼 [20] 其他重要条款 - 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自行召集会议时董事会需提供股东名册 [12][13] -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或晚于当日9:30 [17] - 新任董事及利润分配方案需在决议后2个月内实施 [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