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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购物: 关于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2] -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第115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4条、第15条及《公司章程》第54条规定[2] - 现场会议在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826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与通知一致,由董事长陈念慈主持[3] 参会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43名,其中网络投票股东239名[4] - 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合计持有股份382,786,210股,占公司总股本547,678,400股的69.8925%[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3] 议案表决结果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获99.9391%同意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率94.4980%[5]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获99.9750%同意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率97.7493%[7] -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在扣除关联股东后获99.8873%同意通过[8] - 《修订公司章程》特别议案获99.1968%同意通过,但中小股东同意率仅27.6253%[9] - 所有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5][6][7][8][9]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9] - 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将作为公告材料随其他信息一并披露[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