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帝股份: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4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四大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日期距召开日超过20天[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中山市公司办公楼召开,董事长潘叶江主持[3]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在5月20日9:15-15:00进行[5]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82人,代表股份342,785,215股,占总股本41.2465%[5] - 现场出席股东4名,持有232,475,972股,占比27.9733%[5] - 网络投票股东178人,代表股份110,309,243股,占比13.2732%[6] - 中小投资者股东179人,代表132,860,483股,占比15.9868%[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17项议案,包括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7] -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通过标准:同意票占比均超97%,最高反对票占比2.3582%[8][9][10] - 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潘叶江获315,270,927表决权份数当选非独立董事[16] - 独立董事选举中麦强获320,911,881表决权份数当选[17]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2][5] - 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6] - 表决程序符合法规要求,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8][16] - 律师结论认为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