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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旅游: 九华旅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股权变动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高新投)将其持有的九华旅游1,626.7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14.70%)无偿划转至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省投集团)[4][5]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省高新投将不再持有九华旅游股份,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池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权未发生变化[5] - 本次划转已获省投集团批准,并抄报安徽省国资委[6]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省高新投为省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衍生业务[3] - 省高新投除持有九华旅游股份外,还持有华塑股份(600935.SH)超过5%的股份[3] -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先炉,董事及高管团队均无境外居留权[3] 权益变动细节 - 本次变动前,省高新投直接持有九华旅游14.70%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8] - 股份划转以2024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号)为基准,不涉及资金交易[5][6] - 标的股份无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亦无附加特殊条款[6] 后续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明确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九华旅游股份的计划[4] - 权益变动完成后,相关股份过户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程序[6] 交易合规性 - 本次变动属于国有股权行政划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未披露重大信息[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