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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股份: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600019宝钢股份(600019) 证券之星·2025-05-21 00:09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 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 HKRI Taikoo Hui Shanghai, PRC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的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仅为本法律意见书说明之 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 法规)以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致: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 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指派律师出席宝山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或"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