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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永智能: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参会须知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 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 会议手续(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