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以总股本369,100,3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5,365,047.55元 [1] -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现有总股本369,100,317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2]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 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的,由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 调整相关参数 -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5元 [2]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7.65元/股 [3] 咨询机构 - 咨询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 咨询联系人为孙伟玲,电话0755-28794126,传真0755-28792955 [3]
艾比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