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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新材: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时代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14:00在株洲市天元区黑龙江路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交易时段9:15-15:00 [2] - 会议通知提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内容涵盖时间、地点、议案等事项,实际召开与通知一致 [2][3]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9名,持有408,376,628股(占比49.5333%),均为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授权代表 [3] - 网络投票股东364人,持有47,396,376股(占比5.7488%) [4] - 其他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资格合法有效 [4]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合并统计后确定最终结果 [4][5]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占比99.5411%,反对票0.4489% [5]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99.5351%,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97.8216% [6][7] - 《2025年度授信额度议案》同意票98.5132%,《担保额度议案》同意票98.4581% [8] - 续聘审计机构议案同意票99.5949%,中小投资者同意票98.1016% [9] 议案审议情况 - 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99.5413% [5] - 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99.5398% [5] - 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预算报告》同意票99.5402% [6] - 通过《董事及高管薪酬议案》同意票99.4786%,中小投资者同意票97.5567% [9] - 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中期利润分配议案同意票99.6051%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