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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宇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000,000元(含税)[1]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4,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4,000,000股[1] - 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1] 权益分派方案 - 境外机构(含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元[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1]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1]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除权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2]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5月28日[2]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2] 股本变动情况 - 转增前总股本为80,0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104,000,000股[3] - 限售条件股转增前数量为61,034,245股(占比76.29%),转增后为79,344,519股(占比76.29%)[3] - 无限售流通股转增前数量为18,965,755股(占比23.71%),转增后为24,655,481股(占比23.71%)[3] 调整相关参数 -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04,000,000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每股净收益[3] - 公司相关股东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时,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3] - 因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将对上述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