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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荣达: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 - 议案内容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 - 监事会核查了11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资格,确认其符合条件 [1][2]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需满足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 - 激励对象需满足最近12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1] - 激励对象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 解除限售及归属安排 - 监事会同意为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2] - 监事会同意为11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事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