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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士创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亚士创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 )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已于 上刊登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