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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士创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亚士创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通知提前20日公告,载明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平台同步进行 [3] -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3日,共有82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表决权股份206,925,328股,占总股本48.2797% [3]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9人,代表股份205,915,000股(占比48.0440%);网络投票股东73人,代表股份1,010,328股(占比0.2357%) [3][4] - 出席人员资格经律师事务所验证合法有效 [4] 议案审议及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一致,未出现修改或新增议案情形 [4] - 多项议案表决通过率超99.98%,其中最高反对票占比0.0401%,最高弃权票占比0.0103% [5][6][12]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显示平均赞成率99.8%以上,最高反对比例0.3164% [6][12] - 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超过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 [9][15]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6] - 股东大会所有决议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