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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股东大会会议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召集人、召开时间、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等要素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14时在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交易时段(9:15-15:00)进行 [3] - 律师认为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179,934,580股(占总股本69.4719%),网络投票股东94人,代表股份971,500股(占总股本0.3751%) [4]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资格经律师确认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一致,未出现修改或新增议案情形,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 [5] - 现场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监督,网络投票结果由上交所系统验证,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单独统计 [5]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律师确认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7]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定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