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公告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日期距股东会召开日(2025年5月21日)超过20日,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3][4] - 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2025年5月21日全天分时段开放 [3][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公司注册地址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 [3][4] 参会人员资格与表决情况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000,200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72.9773% [4] - 结合网络投票后,总参与股东187名,代表股份120,949,900股,占总表决权股份73.61% [4] - 参会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现场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管 [4][5] 审议议案与表决结果 - 股东会审议9项议案,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授信、章程修订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 - 议案8(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5][6] - 议案5(利润分配)、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9(外汇套期保值)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其余议案均以普通决议程序通过 [5][6] 法律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参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