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友阿股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我国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鉴于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股权登记 办法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