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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门: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及股东回避表决 [8][9]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68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2][22]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90元/股,后因权益分派调整至4.39元/股 [10][13][14]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回购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2.50元),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4.64元/股调整为4.39元/股 [13][14] - 拟回购注销29名激励对象未达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249,340股 [12][15] - 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 [13][14] 解除限售条件及进展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24个月后36个月内,解除限售比例30% [16] - 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层面营业收入考核目标(2023-2024年累计不低于14.20亿元)及个人绩效考核 [19][20] - 68名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可解除限售837,060股限制性股票 [22] 法律程序与合规性 - 本次调整、回购及解除限售已获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2][23] - 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注册资本减少、股份注销登记及解除限售手续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