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信安: 麒麟信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提前20天公告会议召集人、日期、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长沙高新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同步进行 [2] 出席人员构成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47,456,700股,网络投票股东59人,代表股份4,311,091股(占比5.4752%),合计70名股东代表51,767,791股(占总股本65.7463%)[2][3][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人员合法性经核查确认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结果由上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合并统计后所有议案通过率均超99.77%,反对票最高占比0.1335%(议案6)[5][6] - 中小股东表决中,议案1-5同意率均超98.45%,关联交易议案(需回避表决)中中小股东同意率达98.06%-99.03% [7][8] - 关键议案如《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获99.9184%同意票,反对票仅0.0525% [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