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负责日常监控登记备案工作 [1]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内幕信息未经披露前严禁知情人通过任何媒介泄露 [1][4] 内幕信息范围界定 - 涵盖经营财务重大变化 包括一年内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 主要资产抵押质押报废超30% [2] - 涉及重大合同关联交易 债务违约亏损 外部条件剧变 高管变动 5%以上股东控制权变化 [2] - 包含分红增资减资合并破产 重大诉讼调查 控股股东涉嫌犯罪 股东权益负值等情形 [2][3] - 扩展至新法规影响 股权激励回购重组 5%股份质押冻结 主要资产账户被冻结 业绩大幅波动 [3]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包括公司董事高管 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团队 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 业务往来人员 [4] - 覆盖收购方中介机构人员 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主管部门管理者及其他法定知情主体 [4] 信息登记与流程管控 - 需填写知情人档案 记录信息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内容 实行一事一记原则 [5][6]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 记载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决策方式 相关人员需签字确认 [6] - 知情人需5个工作日内提交登记表 档案至少保存10年 股东中介机构应配合登记 [7][8] 保密与追责机制 - 禁止知情人泄露信息或建议交易 非业务部门不得传播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数据需保密 [7][8] - 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权利索取未公开信息 重大事件筹划前需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责任 [8][9] - 违规行为将追究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