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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 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 - 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涉及75名激励对象共计1,002,800股限制性股票[1][6][12][16] - 首次授予部分60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682,800股(占获授总数30%),预留授予部分15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320,000股(占获授总数50%)[12][15][16] - 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出现财务造假等重大违规情形,且2024年营业收入达6.99亿元,较2021年基数增长92.68%,超额完成目标值[8][9][10]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进程 - 首次授予日2022年11月15日(授予价3.2元/股),预留授予日2023年11月10日(授予价3.08元/股)[12][16] - 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监事会核查、独立董事意见、法律意见书及财务顾问核查等完整决策程序[1][3][4][5][6] - 此前已回购注销292,840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4年7月完成注销手续[5]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 公司层面考核以2021年为基数,设置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双指标,按完成度较高者确定解除限售比例[8][9][10] - 2024年实际营业收入6.99亿元,达成目标值的92.68%增长率,触发100%解除限售比例[8][9][10] - 所有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级,满足100%个人解除限售条件[9][11][16] 股份变动影响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总股本0.78%,其中董事高管持股占比0.23%,核心员工持股占比0.55%[12][15]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需遵守25%年度转让比例限制及离职后半年禁售规定[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