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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1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末总股本2,175,887,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26,383,179.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1] - 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固定 [1]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 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以现有总股本2,175,887,862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3]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权益分派方法 -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 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有关咨询方法 - 咨询地址为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咨询联系人为江卓文、罗丽萍 [5] - 咨询电话为0753-2511298、020-31230359,传真电话为0753-2511398、020-31230769 [5]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分红派息时间安排文件等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