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与北京朴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 权 转 让 暨 债 务 催 收 联 合 公 告
债权转让公告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将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主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北京朴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 北京朴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债务人、担保人及偿付义务人立即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担保责任 [1] 债权明细 - 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涉及3笔债权,本金余额合计224,929,444.08元,利息余额206,766,928.40元,代垫费用62,076.00元,债权合计431,758,448.51元 [1] - 第一笔债权本金138,929,444.08元,利息91,232,552.13元,代垫费用62,076.00元,债权合计230,224,072.21元,担保方包括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保证人及抵押质押担保 [1] - 第二笔债权本金86,000,000.00元,利息75,364,444.69元,债权合计161,364,444.69元 [1] - 第三笔债权利息40,169,931.61元,债权合计40,169,931.61元,担保方为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 法律判决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已下达相关民事判决书,若债权明细与判决有差异以判决为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