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持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先行先试 向科技型企业释放政策红利 据《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国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从2023年起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 点主体范围,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1000万美元额度内根据实 际经营需要自主借用外债。净资产规模较小的专精特新企业也无需考虑净资产、"投注差"等因素,只需 符合外债便利化试点政策主体资格,即可获得等值一定额度的外债,并自主借用。该项政策扩围后, 2024年以来,上海有8家科技型企业办理9笔试点业务,助力加快自身创新发展。 非金融企业赴境外上市、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外汇业务登记"放权"给银行办理的试点 政策,方便了科技型企业获得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助力科技创新引才。国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已为6家 红筹科技型企业A股上市办理外汇登记,并逐步完善红筹企业A股上市后所涉股权激励、股东减持、回 购等事项全链条管理,为核心科技企业通过境内市场获得人民币融资提供有力支持。 自上海率先推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以来,QFLP试点成为境外投资者进入国内市场参与 境内股权投资活动的重要创新渠道,并在多地成功复制推广。2023年,国家外汇局上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