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2] - 公司于2001年2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3.5亿股普通股,并于2001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2.88619348亿元人民币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3][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2] -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11-15名,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 [40][120]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09]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22]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金属材料制造销售、钢压延加工、冶金设备制造销售、煤炭及化工产品销售等一般项目 [13] - 许可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电力设施安装维修等 [13] - 经营宗旨是以市场为导向,依托资源优势,打造多元化综合型企业 [12] 股份结构 - 公司总股本452.88619348亿股,全部为普通股 [19] - 公司发起人为5家单位,初始认购90亿股,其中包钢集团认购88.778亿股 [18]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42][4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9] - 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采用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77][79]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决定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21] -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高管聘任解聘 [121]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等事项 [121] 风险控制 - 公司建立与经理层激励相配套的约束机制,包括薪酬扣减、追索扣回等制度 [121] - 公司制定负债管理制度控制债务风险,降低"两金"占比 [121] - 公司对外捐赠纳入预算管理,履行审批程序 [121]
包钢股份: 包钢股份章程(2025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