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 包钢股份章程(2025年5月修订)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包头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中国共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设立中共内蒙古 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 ),公司党委发 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应当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股批字19996 号文批准,由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 市鑫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钢 铁炉料华北公司等五家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