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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 汇中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会议规则、审议事项及特别职权等核心内容 [1][2][3] 会议规则 - 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与,召集人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若召集人不履职,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主持人 [2] - 会议频率至少每年1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时限但需说明原因 [2] - 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或混合方式召开,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制,方式包括举手表决、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 [2][3] 审议事项与特别职权 - 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事项包括: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的决策及措施、关联交易披露、承诺变更或豁免方案等 [3]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3]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日期、出席人员、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及独立董事意见,记录需真实完整并由出席董事签字确认 [3][4]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需明确类型(同意/保留/反对/无法发表),会议资料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3][4] 附则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若与现行规定冲突则以更高层级规定为准 [4][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程序相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