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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 汇中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 总则 - 制定规程目的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监督作用 [1] - 审计委员会委员需参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及公司章程,勤勉尽责保证年报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 - 委员需学习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的规定和要求,并参加相关培训 [2] 年度财务报告审核和沟通机制 - 年度审计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需符合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工作计划 [2] - 审计委员会需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工作安排,形成书面意见 [2] - 事前沟通时点为会计年度结束后至审计进场前一周,沟通内容包括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预审情况 [3] - 事中沟通时点为正式入场至外勤审计结束日,沟通形式包括现场会议或远程方式,需记录审计进展、问题及配合情况 [3] - 事后沟通时点为外勤审计结束至报告出具日,需评估审计质量并考虑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3][5] - 审计委员会需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督促过程 [5] - 审计完成后需审阅财务会计报告,重点关注重大会计问题、舞弊行为及整改情况 [5] 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 续聘时需提交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并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5] - 改聘时需分别约见前任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执业质量并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6] - 需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6] - 续聘或改聘过程中的沟通、评估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6]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涉密人员需对年报编制和审议事项保密 [6] - 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高管支持其工作,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6] - 规程术语与公司章程一致,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为准 [7] - 规程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